電子郵件信箱
T02254@twport.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洽領。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回信郵資:每份新臺幣157元整。
開標地點
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1樓電子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應徵文件在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寄達或送達收件地址: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
履約期限
自訂約日起,至完成工作說明書規定之所有工作止,詳工作說明書。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登記合格之測量公司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測量技師事務所。
附加說明
第一次招標文件作廢,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為第二次開標,開標時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履約地點]: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台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開標方式〕:本採購採分段開標,資格(證件)、價格(標單)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一併裝入外標封並密封。
〔投標文件〕:
一、證件封內裝:
1.押標金。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屬測量公司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內政部核發之測繪業登記證影本。
6.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7.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8.測量技師執業執照影本(屬測量技師事務所者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9.合作同意書(投標廠商內部無執業測量技師者,應提出與該專業技師之合作同意書)。
二、標單封內裝:勞務採購標單、總表、詳細價目表。
〔招標文件查詢單位〕:本分公司開發建設處機電科,電話07- 5622551。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電話07- 5622106。
〔招標文件購領期限〕:郵購及面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招標文件購領方式〕:
(一)郵購:請在規定期限內(郵戳為憑)將招標文件費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行庫或中華郵政公司匯票,書明標案名稱,附大型回件信封(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備足回信郵資,請勿黏貼)用限時掛號郵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
(二)面購:請在規定期限每天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秘書處管理科(高雄市鼓山區臨海2路62號)繳款後憑發票至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洽領。
(三)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web.pcc.gov.tw)。
〔決標原則〕: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注意事項〕:
(一)投標廠商以銀行出具之「押標金連帶保證書」繳納押標金時,該保證書第6點已載明:「本保證書由本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加蓋本行印信或經理職章後生效。」,應請該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並加蓋該行印信或經理職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其他〕:
(一)招標文件陳列於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供廠商閱覽,餘詳投標須知,附件及投標須知補充說明,採電子領標者並請詳閱「電子領標注意事項」之電子檔。
(二)開標當日因故停止上班,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代之。
(三)本採購案招標文件所稱「高雄港務局」、「本局」係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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