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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驗收合格前,原則可後續擴充1次,期限為12個月,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400萬元(實際金額以116年立法院預算核定數為主),後續擴充之範圍以港灣構造物(含公共設施)檢測等工作皆可施作,機關已預擬後續擴充項目及數量等,惟其需俟本案檢測等成果及建議事項提出後得以增減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本公司4樓維護管理處工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招標文件每份新臺幣$630元
開標地點
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本分公司1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本公司1樓投標箱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檢測工作說明書及廣徵說明書等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專責檢測(監測)工作經驗至少8年以上(勞保投保文件),且須提供相關檢測(監測)工作成果資料(主持人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土木、水利等技師之相關公會年度會員證或證書影本(主持人證明)。
附加說明
1.截、開標日若因故遇臺中市宣布不上班,則延至下一上班日舉行。
2.郵購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將文件工本費新臺幣$630元整,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金融機構本票或郵局匯票,信封註明案號標的名稱,以限時掛號於截標前寄達(郵戳為憑)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採購科函索(並需附大型回件信封貼足新臺幣$75元郵資,並書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請自行估計例假日及郵遞所需時間。
工作不明查詢單位
:本分公司工程處新建二科,電話04-26642752蔡先生。
招標文件查詢單位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電話04-26642621陳小姐。
******第1次更正公告*****
1.修正投標標價清單之案名及案號。
2.採購招標文件清單新增「投標標價清單」項次。
3.新增「 (參考資料)110年臺中港基礎設施-期末報告書」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航業調查處臺中站-(地址:435臺中市梧棲區臨港路4段390號、電話:04-2656055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