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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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當年度契約期滿前3個月至15日曆天內,廠商得以書面方式提出次期續約申請,經機關同意後,依原契約價金、規定條件續約1年(1期),共得擴充1期為限,經機關同意後,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免召開議價會議。另「機關得於契約期限內履約標的有滅失,報廢或其他原因不需再維修保養時依契約第16條辦理」終止契約之規定,終止或解除部份契約。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本公司4樓維護管理處工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招標文件每份新臺幣$630元
開標地點
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本分公司1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本公司1樓投標箱
履約期限
檢修申報: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實施各場所檢修申報,餘詳招標文件。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
附加說明
1.截、開標日若因故遇臺中市宣布不上班,則延至下一上班日舉行。
2.郵購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將文件工本費新臺幣$630元整,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金融機構本票或郵局匯票,信封註明案號標的名稱,以限時掛號於截標前寄達(郵戳為憑)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採購科函索(並需附大型回件信封貼足新臺幣$75元郵資,並書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請自行估計例假日及郵遞所需時間。
3.
工作不明查詢單位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機電修繕科,電話04-26642651紀先生。
招標文件查詢單位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電話04-26642621陳小姐。
*****第1次更正公告*****
1.修正審標紀錄表「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之招標文件規定欄位,與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一致。
2.施工說明書新增消防申報管制總表。
******第2次更正公告
施工說明書新增消防安全設備種類及數量表。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航業調查處臺中站-(地址:435臺中市梧棲區臨港路4段390號、電話:04-2656055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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