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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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續約擴充權利為2期(年),惟承攬廠商最遲應於契約期滿前二個月,以書面方式提出次年(期)續約申請,經本分公司同意後發文通知續約,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 大道十段2號本公司4樓 工程處工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招標文件每份新臺幣$630元
開標地點
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本分公司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本公司4樓工程處工務科投標箱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至當年12月31日履行,餘詳招標文件。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國內合法登記設立之公司行號或廠商(投標時廠商應檢附許可證明文件影本供核,未檢附文件視同不合格廠商)。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公司登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切結書1(附件1)。(以上投入標封)
(5)授權書(附件3)。(可當場出示)
附加說明
1.截、開標日若因故遇臺中市宣布不上班,則延至下一上班日舉行。
2.郵購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將文件工本費新臺幣$630元整,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金融機構本票或郵局匯票,信封註明案號標的名稱,以限時掛號於截標前寄達(郵戳為憑)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採購科函索(並需附大型回件信封貼足新台幣$75元郵資,並書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請自行估計例假日及郵遞所需時間。
工作不明查詢單位
:本分公司秘書處管理科,電話04-26642427余先生。
招標文件查詢單位
:本分公司工程處工務科,電話04-26642438陳小姐。
*****第1次更正公告*****
抽換審標紀錄表。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臺中站(地址:435臺中市梧棲區梧棲路47號;臺中港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656912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