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2P190071 已決標公告

臺中港步道景觀燈48組採購及安裝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尚誼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28,000
原始預算
$ 389,004
底價金額
$ 366,000
決標折數
89.6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機關代碼 3.15.86.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5 - 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4)26642258
機關代碼 3.15.86.2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機關地址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4)26642258
傳真號碼 (04)26568483
電子郵件信箱 T01638@twpor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4樓工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630元,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二樓秘書處事務科繳款後,憑發票至一樓工程處工務科洽領。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26 09:30
開標時間 108/03/26 10:00
開標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9,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4樓投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 35日曆天完成採購標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 基本資格:國內合格之乙級電器承裝業。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國內合格之乙級電器承裝業以上登記證影本。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等證件影本。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切結書1(附件1)。 (7)押標金票據(以上投入標封) (8)退還押標金申請單(附件2)。(可當場出示) (9)授權書(附件3)。(可當場出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截、開標日若因故遇台中市宣布不上班,則延至下一上班日舉行。 2.郵購招標文件: 自公告日起,將文件工本費新台幣630元整,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金融機構本票或郵局匯票,信封註明案號標的名稱,以限時掛號於截標前寄達(郵戳為憑)43501台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採購科函索(並需附大型回件信封貼足新台幣$75元郵資,並書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請自行估計例假日及郵遞所需時間。 3.招標文件如有問題請洽:04-26642331 洪先生,規格請洽04-26642258 陳先生。 4.財物採購契約附錄一第四條"廠商不得異議"6個字刪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26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6.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4)26642258
機關代碼
3.15.86.2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機關地址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4)26642258
傳真號碼
(04)26568483
電子郵件信箱
T01638@twpor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4樓工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630元,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二樓秘書處事務科繳款後,憑發票至一樓工程處工務科洽領。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26 09:30
開標時間
108/03/26 10:00
開標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9,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4樓投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 35日曆天完成採購標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 基本資格:國內合格之乙級電器承裝業。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國內合格之乙級電器承裝業以上登記證影本。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等證件影本。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切結書1(附件1)。 (7)押標金票據(以上投入標封) (8)退還押標金申請單(附件2)。(可當場出示) (9)授權書(附件3)。(可當場出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截、開標日若因故遇台中市宣布不上班,則延至下一上班日舉行。 2.郵購招標文件: 自公告日起,將文件工本費新台幣630元整,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金融機構本票或郵局匯票,信封註明案號標的名稱,以限時掛號於截標前寄達(郵戳為憑)43501台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採購科函索(並需附大型回件信封貼足新台幣$75元郵資,並書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請自行估計例假日及郵遞所需時間。 3.招標文件如有問題請洽:04-26642331 洪先生,規格請洽04-26642258 陳先生。 4.財物採購契約附錄一第四條"廠商不得異議"6個字刪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2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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