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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lin@twport.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本分公司1樓採購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210元
開標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本分公司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10段2號1樓採購科
廠商資格摘要
1.合法登記設立之公司行號或廠商,須提供「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若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並應依公司法相關規定辦理登記或備案並提出申請登記或備案文件。)。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若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3.提供與履約能力有關之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須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旅客橋或空橋能力之證明。曾於截止投標日前,具有證明文件者。
(2)前述證明須具有國內或國外之完成或曾供應之契約證明(至少須含契約封面頁、可證明之工作內容頁、雙方用印頁等)、完工驗收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此證明文件如屬外國業主或業主代表出具,均須經當地公證或認證,上述證明文件應附經我國駐外單位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截、開標日若因故遇台中市宣布不上班,則延至下一上班日舉行。
2.郵購招標文件:
自公告日起,將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10元整,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金融機構本票或郵局匯票,信封註明案號標的名稱,以限時掛號於截標前寄達(郵戳為憑)43501台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10段2號秘書處採購科函索(並需附大型回件信封貼足新台幣$75元郵資,並書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請自行估計例假日及郵遞所需時間。
3.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電洽04-26642563林先生。
4.106年8月15日更正公告內容如下:
本案下列三項圖說因誤置未含技師簽證圖,現更正為含技師簽證圖
1.採購規範/A01-02附件二 旅客橋示意圖說.pdf
2.採購規範/A01-03附件三 碼頭基礎及防颱設施圖.pdf
3.採購規範/附件四 旅客橋用電引接圖.pdf
補上相關文件檔名如下
1.採購規範/A01-02附件二 旅客橋示意圖說-更正0815.pdf
2.採購規範/A01-03附件三 碼頭基礎及防颱設施圖-更正0815.pdf
3.採購規範/附件四 旅客橋用電引接圖-更正0815.pdf
另因補正上列圖檔,本案開標日延至106年8月21日上午9時30分截止投標,當日上午10時0分開標,原招標文件內有關日期部分請自行更改。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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