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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擴充金額:機關於驗收完成前依需求確定是否擴充,擴充金額:新台幣90,000,000元為限,擴充期間:至117年12月31日止,擴充項目:台中分公司所屬其他建築物或其他區域建置太陽能相關設施轉供自用等(含相關施工項目及系統安裝設定等)。後續擴充項目若原契約已有,則該項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辦理議價會議。倘擴充經費未獲得同意或有其他特殊情事時,機關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本公司4樓維護管理處工務科
開標地點
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本分公司1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本公司1樓投標箱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5日內辦理開工,開工後240日曆天內竣工,餘詳施工說明書之特別條款。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須符合下列其中2種,採共同投標方式,投標廠商同時具備2者資格者,可單獨承攬:
(1)資格一: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2)資格二: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或太陽熱能設備安裝工程業(E607010)符合任一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截、開標日若因故遇臺中市宣布不上班,則延至下一上班日舉行。
2.郵購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將文件工本費新臺幣$1050元整,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金融機構本票或郵局匯票,信封註明案號標的名稱,以限時掛號於截標前寄達(郵戳為憑)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採購科函索(並需附大型回件信封貼足新臺幣$75元郵資,並書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請自行估計例假日及郵遞所需時間。
3.
工作不明查詢單位
本分公司工程處機電科,電話04-26642531林先生。
招標文件查詢單位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電話04-26642621陳小姐。
*****第1次更正公告*****
補充投標須知第35點押標金之有效期限。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航業調查處臺中站-(地址:435臺中市梧棲區臨港路4段390號、電話:04-2656055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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