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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擴充項目:本工程續約擴充權利為1期(以契約價金為上限),以原契約已有工項為主(如「浚挖及填築」、「機關緊急指定疏浚挖泥及填築」…等 ,實際擴充數量依施作區域及機關需求而定,並按原契約規定,後續依實作數量結算),該項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2.增購期限:115年6月30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1050元
開標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1樓會議室(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1樓投標箱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乙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以上之資格或營業項目具有「疏濬業(E401010)」之公司且 需國內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
其他:附加說明
1.截止開標日若因故遇台中市宣布不上班,則延至下一上班日舉行。
2.郵購招標文件:
自公告日起,將文件工本費新台幣$1050元整,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金融機構本票或郵局匯票,信封註明案號標的名稱,以限時掛號於截標前寄達(郵戳為憑)43501台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4樓工務科函索(並需附大型回件信封貼足新台幣$75元郵資,並書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請自行估計例假日及郵遞所需時間。
3.招標文件如有問題請洽:04-26642616 黃先生。
4.工地現場問題請洽:04-26642558黃群衛先生。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