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2E230281 已決標公告

臺中港北側淤沙區漂飛沙整治第四期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聖大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61,696,356
原始預算
$ 761,696,356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機關代碼 3.15.86.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顏先生
聯絡電話 (04)26642520
機關代碼 3.15.86.2
單位名稱 臺中港務分公司工程處
機關地址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
聯絡人 顏先生
聯絡電話 (04)26642520
傳真號碼 (04)26642696
電子郵件信箱 yan654321@twport.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2/27
原公告日 112/1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4樓工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10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1/12 09:30
開標時間 113/01/12 10:00
開標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1樓會議室(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叁仟捌佰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1樓投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108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國內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依工程屬性,一般符合國內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資格廠商即可。
其他:附加說明 1.截止開標日若因故遇台中市宣布不上班,則延至下一上班日舉行。 2.郵購招標文件: 自公告日起,將文件工本費新台幣$1050元整,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金融機構本票或郵局匯票,信封註明案號標的名稱,以限時掛號於截標前寄達(郵戳為憑)43501台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4樓工務科函索(並需附大型回件信封貼足新台幣$75元郵資,並書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請自行估計例假日及郵遞所需時間。 3.招標文件如有問題請洽:04-26642616 黃先生。 4.第1次更正公告內容如下: (1)修正招標公告英文公告內容。 (2)修正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3)招標文件增加設計階段施工風險評估。 5.第2次更正公告內容修正如下: (1) 施工說明書、投標須知、設計圖說明書部分內容文字修正。 (2) 空白標單試驗相關費用修正。 (3) 最有利標評選須知部分內容修正。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6.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顏先生
聯絡電話
(04)26642520
機關代碼
3.15.86.2
單位名稱
臺中港務分公司工程處
機關地址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
聯絡人
顏先生
聯絡電話
(04)26642520
傳真號碼
(04)26642696
電子郵件信箱
yan654321@twport.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2/27
原公告日
112/1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4樓工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10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1/12 09:30
開標時間
113/01/12 10:00
開標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1樓會議室(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叁仟捌佰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1樓投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108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國內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依工程屬性,一般符合國內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資格廠商即可。
其他:附加說明
1.截止開標日若因故遇台中市宣布不上班,則延至下一上班日舉行。 2.郵購招標文件: 自公告日起,將文件工本費新台幣$1050元整,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金融機構本票或郵局匯票,信封註明案號標的名稱,以限時掛號於截標前寄達(郵戳為憑)43501台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4樓工務科函索(並需附大型回件信封貼足新台幣$75元郵資,並書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請自行估計例假日及郵遞所需時間。 3.招標文件如有問題請洽:04-26642616 黃先生。 4.第1次更正公告內容如下: (1)修正招標公告英文公告內容。 (2)修正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3)招標文件增加設計階段施工風險評估。 5.第2次更正公告內容修正如下: (1) 施工說明書、投標須知、設計圖說明書部分內容文字修正。 (2) 空白標單試驗相關費用修正。 (3) 最有利標評選須知部分內容修正。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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