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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420元,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二樓秘書處管理科繳款後,憑發票至工程處採購科洽領。
開標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本分公司一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本分公司一樓工程處採購科)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
(一)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室內裝修業,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2.投標方式:
單獨投標者,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惟依照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室內裝修從業者指開業建築師、營造業及室內裝修業。電器承裝業不得單獨投標。
共同投標者,各成員除檢附證明文件外,另需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惟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本案另外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附加說明
一、對圖說不明時請洽工程處陳工程師04-26642222;截、開標日若因故遇台中市宣布不上班,則延至下一上班日舉行。
二、郵購者:自公告日起,將文件工本費新台幣420元整,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金融機構本票或郵局匯票,信封註明案號標的名稱,以限時掛號於截標前寄達(郵戳為憑)43501台中市梧棲鎮區臺灣大道10段2號本分公司工程處工務科函索(並需附大型回件信封,並書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請自行估計例假日及郵遞所需時間。
三、親領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止,每日下午4時30分前,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管理科繳款後,憑發票至工程處採購科洽領。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2.pcc.gov.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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