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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開標地點
202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3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3樓秘書處總收文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A.基本資格:
(一)依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者不得參加投標。
(二)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所列之建築事務所且計畫主持人或協同計畫主持人領有: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B.證明文件:
(一)廠商之納稅證明影本: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司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三)計畫主持人或協同計畫主持人之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及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四)計畫主持人服務於應徵顧問機構之勞保卡影本或其他專任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為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本分公司基港大樓嚴格控管外部人員進出。本案投標廠商派員參與現場開標作業者,須由承辦開標人員(蘇小姐02-24206228)帶領至3樓開標室,凡額溫≧37.5℃、未配戴⼝罩或不配合實聯制者不得進入,務請各位投標廠商配合前開規定,注意時間,以免影響投標、規格澄清及比減價等相關權益,疫情期間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1. 如有投標程序、投標須知、招標文件填寫等相關問題,請洽 : 本案採購承辦人員 維護管理處工務科蘇小姐,電話 : 02-24206228。
2. 有關施作項目、採購契約、規範、設計圖說、履約內容等相關問題,請洽 : 本案請購承辦人員 吳明達先生,電話 : 02-24206309。
3. 為配合節能減碳政策,本案不提供郵購及⼈⼯購買標單。
4. 本分公司受理檢舉單位:本分公司政風處電話:02-24206189,地址:基隆市中正路1號3樓。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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