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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規劃設計作業」、「監造作業」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增購金額上限為1540萬元整,詳細各項之金額上限,請詳投標須知62條。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五樓第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3樓秘書處總收文室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至本案之驗收結算止,且無待辦事項。
廠商資格摘要
1.廣徵對象:廣徵對象應具備下列條件,惟依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者不得參加投標。
2.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所列之顧問公司且計畫主持人或協同計畫主持人領有: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三)廠商之納稅證明: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司函代之。
(四)餘詳資格規格價格審查表登記表。
附加說明
1.預定開標時間未派員到場之廠商,依採購法第六⼗條規定視同放棄規格澄清及價格比減價之權利。
2.餘詳招標文件。
3.本分公司受理檢舉單位:本分公司政風處電話:02-24206189,地址:基隆市中正路1號3樓。
4.配合節能減碳政策,本案不提供郵購及⼈⼯購買標單。
5.採購承辦⼈: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楊琪慧⼩姐,電話:02-24206228。
6.為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本分公司於基港⼤樓入⼝處設置體溫測量站,凡額溫≧37.5℃或未配戴⼝罩者不得進入。請參與本案投標之廠商若派員參與現場開標作業者,務請配合前開規定,以免影響規格澄清及比減價等相關權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地址:435臺中市梧棲區臨港路4段390號、電話:04-26560555)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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