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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3樓秘書處總收文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應徵資格:
2.1廣徵對象:廣徵對象應具備下列條件,惟依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者不得參加投標。
2.1.1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所列之建築師事務所 (以下稱應徵顧問機構) 且領有:
(1).建築師執業執照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1.2符合本廣徵說明書所附「投標廠商聲明書」相關規定之廠商。
2.1.3計畫主持人應為專任(應附服務於應徵顧問機構勞保卡影本或其他專任證明文件)之執業建築師。
2.1.4非應徵機構專任技術人員之工作小組成員,須提供協辦同意書。(詳切結書3)
2.2本採購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
附加說明
二、領標方式:(1)電子領標: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
三、採購案發包單位係基隆港務分公司秘書處採購科。地址:基隆市中正路1號,電話:24206228。
四、應徵廠商如有不明瞭之處,可洽經辦單位基隆港務分公司工程處規劃設計科,廖恆昱(02-24206308)。
五、其餘請詳招標文件。
106年5月22日更正內容:
增加投標須知資料1份。
106.6.6本案招標公告更正內容如下:
壹-
原招標公告日期:
一、截止投標:106年6月7日15 時00分。
二、開標時間:106年6月8日 14時00 分。
新更正招標公告日期:
一、截止投標:106年6月 19 日8 時 30 分。
二、開標時間:106年6月 19 日14 時 00 分。
貳-
1. 本案投標須知第二十五點(第5頁)﹕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為7份,修正為20份。
2. 廣徵說明書3.1.7 節(廣徵-2頁)註明服務建議書副本20份。修正為副本19份。
參-更正項目新檔案名稱如下:
1060606 蘇澳港_1.廣徵說明書(更正招標公告)。
1060606-6蘇澳港投標須知(勞務)-更正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303號;基隆郵政98號信箱、電話:02-2463363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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