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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光華路8號-聯勤大樓室內裝修及景觀工程設計作業/新台幣200萬元為上限。
2:本案基地範圍內建物之拆除執照、補照等申請作業/乙方應依甲方指定辦理拆除執照或補照作業之建物標的進行評估並提出報價/新台幣250萬元為上限。
3:光華路8號-聯勤大樓室內裝修及景觀工程監造作業/新台幣150萬元為上限。
辦理方式:由甲方正式函文通知乙方辦理,乙方應依甲方指定辦理之標的進行評估並提出報價,由雙方辦理議價程序。
擴充期限:本案履約期限內。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開標地點
20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5樓第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3樓秘書處總收文室
廠商資格摘要
廣徵對象:廣徵對象應具備下列條件,惟依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者不得參加投標。
1.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所列之建築師事務所 (以下稱應徵顧問機構)且領有: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符合本廣徵說明書所附「投標廠商聲明書」相關規定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於108年7月23日更正文件: 刪除招標投標契約文件
移除電子招標文件清單、資格規格審查表及投標須知第77條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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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108年7月15日更正文件
一、服務契約書第三條第二款計價方式(一)總包價法刪除括號內後段。
二、資格規格審查表第5項刪除營業稅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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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108年7月11日更正、新增招標文件
一、修改投標須知第45條為無保固金。
二、修正技術服務契約書第四條(改為甲)及第五條(刪除後段)。
三、資格規格審查表刪除第12項。
四、修正設計作業說明書(設計-12)-綱要編碼正確率大於45%。
五、新增基隆港西27庫前期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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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108年7月9日補充投標須知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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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投標程序、文件等相關問題,請洽:
採購單位承辦人: 蘇筱晴
聯絡電話:(02)24206228
其餘服務建議書、履約內容請洽廖恆昱先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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