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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3樓秘書處總收文室
履約期限
自108年7月1日至110年6月30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須為電腦商業同業公會會員,投標時須提供該證明文件影本。
(二)投標廠商若為公司組織,應提供最近一期完稅證明與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完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不需納稅或可免稅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應提出結算申報書或免稅證明影本。
(三)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之廠商,須提供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如為財團法人,須提供財團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有投標程序、文件等相關問題,請洽:
採購單位承辦人: 蘇筱晴
聯絡電話:(02)24206228
其餘標案內容請洽林立婷小姐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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