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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3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3樓總收文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 須為電腦商業同業公會會員,投標時須提供該證明文件影本。
(二) 投標廠商若為公司組織,應提供最近一期完稅證明與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完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不需納稅或可免稅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應提出結算申報書或免稅證明影本。
(三) 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之廠商,須提供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如為財團法人,須提供財團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四) 投標廠商維護人員及相關專業證照要求(投標時需附相關人員及證照資料):
1. 固定執行本案之基隆港駐點網路維護人員1名,需持有CCNP(Cisco Certified Network Professional)證照。
2. 固定執行本案之臺北港、蘇澳港網路維護人員1名,需持有CCNA證照。
3. 具備CCNP證照之支援人員1名。
4. 具備CCIE(Cisco Certified Internetwork Expert)人員1名。
5. 具備FCNSP(Fortinet Certified Network Security Professional)證照人員1名(得由執行本案人員中之一位同時兼具)。
6. 具備執行本案之專案經理1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303號;基隆郵政98號信箱、電話:02-2463363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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