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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維護工作執行期滿後,若執行維護績效良好,雙方同意得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後續擴充條款之規定,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原契約決標單價採換文方式再續約一年,後續擴充金額約新台幣1,110,06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開標地點
本分公司秘書處開標室(基隆市中正路1號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3樓秘書處總收文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標廠商之登記營業項目須有與本案相關營業項目(環境檢測、精密儀器之相關維護服務或製造安裝,或其營業項目相關者)。
二、投標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例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預定開標時間未派員到場之廠商,依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規格澄清及價格比減價之權利。
2.餘詳招標文件。
3.本分公司受理檢舉單位:本分公司政風處電話:02-24206189,地址:基隆市中正路1號3樓。
4.配合節能減碳政策,本案不提供郵購及人工購買標單。
5.現場聯絡人:本分公司勞安處何怡小姐,電話:02-24206325。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303號;基隆郵政98號信箱、電話:02-2463363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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