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S170151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基隆港區泊港郵輪旅客廢棄物清運處理勞務委外作業壹式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上凡環保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450,000
原始預算
$ 4,500,000
底價金額
$ 3,4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機關代碼 3.15.86.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國賢
聯絡電話 (02)24206162
機關代碼 3.15.86.1
單位名稱 秘書處採購科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
聯絡人 李國賢
聯絡電話 (02)24206162
傳真號碼 (02)24236132
電子郵件信箱 lee6@twpor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2/18
原公告日 106/0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2/23 08:30
開標時間 106/02/23 09:30
開標地點 本分公司秘書處開標室(基隆市中正路1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4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3樓秘書處總收文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組織或營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標商應檢附合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廢棄物處理許可證;或具備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與合法處理廠商同意配合處理之證明文件(應檢附該廠商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及同意配合處理證明文件);或具備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及與合法清除廠商同意配合清除之證明文件(應檢附該廠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同意配合清除證明文件)。 (三)合法最終處置場進場同意文件或合約書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預定開標時間未派員到場之廠商,依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規格澄清及價格比減價之權利。 2.餘詳招標文件。 3.本分公司受理檢舉單位:本分公司政風處電話:02-24206189,地址:基隆市中正路1號3樓。 4.配合節能減碳政策,本案不提供郵購及人工購買標單。 5.現場聯絡人:本分公司勞安處吳永嵩先生,電話:02-24206358。 6.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填寫【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抬頭。 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招標文件中外標封名稱及投標截止期限誤繕,謹此更正。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303號;基隆郵政98號信箱、電話:02-2463363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23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6.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國賢
聯絡電話
(02)24206162
機關代碼
3.15.86.1
單位名稱
秘書處採購科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
聯絡人
李國賢
聯絡電話
(02)24206162
傳真號碼
(02)24236132
電子郵件信箱
lee6@twpor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2/18
原公告日
106/0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2/23 08:30
開標時間
106/02/23 09:30
開標地點
本分公司秘書處開標室(基隆市中正路1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4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3樓秘書處總收文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組織或營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標商應檢附合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廢棄物處理許可證;或具備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與合法處理廠商同意配合處理之證明文件(應檢附該廠商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及同意配合處理證明文件);或具備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及與合法清除廠商同意配合清除之證明文件(應檢附該廠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同意配合清除證明文件)。 (三)合法最終處置場進場同意文件或合約書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預定開標時間未派員到場之廠商,依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規格澄清及價格比減價之權利。 2.餘詳招標文件。 3.本分公司受理檢舉單位:本分公司政風處電話:02-24206189,地址:基隆市中正路1號3樓。 4.配合節能減碳政策,本案不提供郵購及人工購買標單。 5.現場聯絡人:本分公司勞安處吳永嵩先生,電話:02-24206358。 6.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填寫【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抬頭。 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招標文件中外標封名稱及投標截止期限誤繕,謹此更正。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303號;基隆郵政98號信箱、電話:02-2463363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23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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