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P260581 招標中 (剩 9 天)

基隆港燈杆機電及相關設施維修補強改善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公告日:115/08/06 截止日:115/08/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5,379,753

押標金
$ 268,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18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機關代碼 3.15.86.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子群
聯絡電話 (02)24206341
機關代碼 3.15.86.1
單位名稱 維護管理處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
聯絡人 李子群
聯絡電話 (02)24206341
傳真號碼 (02)24236132
電子郵件信箱 albert30705@twpor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契約擴充之權利,機關得依實際需求,於契約期間內或契約完成後三年內,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辦理後續擴充,擴充金額以新臺幣1,600,000元(含稅)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8/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18 17:00
開標時間 115/08/19 10:30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3F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68,000元整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3F總收文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5日曆天內申報開工,開工日起130日曆天內完成本案採購項目(詳需求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E601010甲級電器承裝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且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或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 (一) 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請檢附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勿僅附營利事業證明)。 (二) 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 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文件(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文件(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附加說明 本案經簽准有重大改變情事,等標期及投標家數依政府採購法回歸第1次招標狀態辦理。 -------------------------------------------------------- 1.如有採購文件、程序等問題請洽採購承辦人: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楊琪慧⼩姐(02-24206162)。 2.本分公司受理檢舉單位:本分公司政風處電話:02-24206189,地址:基隆市 中正路 1 號 3 樓。 3.開標現場進入減價或比減價程序時,若投標廠商未到場,本分公司將以電話通知,經電話撥號二次無法撥通或撥通二次無人接聽,或接通後無法於規定之30 分鐘內抵達開標現場,本分公司將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減價或比減價之權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航業調查處-(地址:435臺中市梧棲區臨港路4段390號、電話:04-26560555)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6.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子群
聯絡電話
(02)24206341
機關代碼
3.15.86.1
單位名稱
維護管理處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
聯絡人
李子群
聯絡電話
(02)24206341
傳真號碼
(02)24236132
電子郵件信箱
albert30705@twpor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契約擴充之權利,機關得依實際需求,於契約期間內或契約完成後三年內,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辦理後續擴充,擴充金額以新臺幣1,600,000元(含稅)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8/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18 17:00
開標時間
115/08/19 10:30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3F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68,000元整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3F總收文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5日曆天內申報開工,開工日起130日曆天內完成本案採購項目(詳需求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E601010甲級電器承裝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且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或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 (一) 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請檢附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勿僅附營利事業證明)。 (二) 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 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文件(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文件(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附加說明
本案經簽准有重大改變情事,等標期及投標家數依政府採購法回歸第1次招標狀態辦理。 -------------------------------------------------------- 1.如有採購文件、程序等問題請洽採購承辦人: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楊琪慧⼩姐(02-24206162)。 2.本分公司受理檢舉單位:本分公司政風處電話:02-24206189,地址:基隆市 中正路 1 號 3 樓。 3.開標現場進入減價或比減價程序時,若投標廠商未到場,本分公司將以電話通知,經電話撥號二次無法撥通或撥通二次無人接聽,或接通後無法於規定之30 分鐘內抵達開標現場,本分公司將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減價或比減價之權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航業調查處-(地址:435臺中市梧棲區臨港路4段390號、電話:04-26560555)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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