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P250511 已決標公告

基隆港郵輪高壓岸電設施建置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昇民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9,200,000
原始預算
$ 160,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37.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機關代碼 3.15.86.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3 - 絕緣電線, 電纜及光纖電纜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賴逸倫
聯絡電話 (02)24206370
機關代碼 3.15.86.1
單位名稱 工程處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
聯絡人 賴逸倫
聯絡電話 (02)24206370
傳真號碼 (02)24236132
電子郵件信箱 Laiilun@twpor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10/03
原公告日 114/09/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0/20 17:00
開標時間 114/10/21 10:30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5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3樓秘書處總收文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42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不含移動式岸電連電設備)送達詳契約指定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詳採購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單獨投標廠商: A.屬「甲級電器承裝業」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a.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b.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之登記執照影本(有效期限內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 c.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之當年度相關電氣工程公會會員證影本。 d.投標廠商聲明書。 e.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f.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 g.切結書1(詳本投標須知第23頁)。 B.屬「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a.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b.投標廠商聲明書。 c.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d.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 e.切結書1(詳本投標須知第23頁)。 投標廠商為共同投標(限兩家): A.甲級電器承裝業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a.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b.依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取得有效期限內之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影本。 c.甲級電器承裝業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d.投標廠商聲明書。 e.廠商信用證明影本。 f.廠商最新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g.切結書1(共同投標廠商應共同具名或由代表人簽署)。 B.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應附: a.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b.投標廠商聲明書。 c.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d.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 e.切結書1。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於114年10月2日上網更正公告,更正內容如下: 電子招標文件清單 14.高壓岸電箱及電纜系統規範說明 17.評選須知(適用最有利標) 18.基隆港郵輪高壓岸電設施建置(空白標單) -------------------------------------------------------------------------------- 1.請投標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2.本分公司受理檢舉單位:本分公司政風處電話:02-24206189,地址:基隆市中正路1號3樓。 3.配合節能減碳政策,本案不提供郵購及人工購買標單。 4.採購承辦人: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李偉宏先生,電話:02-24206228。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航業調查處-(地址:435臺中市梧棲區臨港路4段390號、電話:04-26560555)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6.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賴逸倫
聯絡電話
(02)24206370
機關代碼
3.15.86.1
單位名稱
工程處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
聯絡人
賴逸倫
聯絡電話
(02)24206370
傳真號碼
(02)24236132
電子郵件信箱
Laiilun@twpor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10/03
原公告日
114/09/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0/20 17:00
開標時間
114/10/21 10:30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5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3樓秘書處總收文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42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不含移動式岸電連電設備)送達詳契約指定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詳採購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單獨投標廠商: A.屬「甲級電器承裝業」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a.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b.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之登記執照影本(有效期限內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 c.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之當年度相關電氣工程公會會員證影本。 d.投標廠商聲明書。 e.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f.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 g.切結書1(詳本投標須知第23頁)。 B.屬「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a.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b.投標廠商聲明書。 c.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d.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 e.切結書1(詳本投標須知第23頁)。 投標廠商為共同投標(限兩家): A.甲級電器承裝業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a.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b.依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取得有效期限內之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影本。 c.甲級電器承裝業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d.投標廠商聲明書。 e.廠商信用證明影本。 f.廠商最新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g.切結書1(共同投標廠商應共同具名或由代表人簽署)。 B.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應附: a.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b.投標廠商聲明書。 c.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d.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 e.切結書1。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於114年10月2日上網更正公告,更正內容如下: 電子招標文件清單 14.高壓岸電箱及電纜系統規範說明 17.評選須知(適用最有利標) 18.基隆港郵輪高壓岸電設施建置(空白標單) -------------------------------------------------------------------------------- 1.請投標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2.本分公司受理檢舉單位:本分公司政風處電話:02-24206189,地址:基隆市中正路1號3樓。 3.配合節能減碳政策,本案不提供郵購及人工購買標單。 4.採購承辦人: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李偉宏先生,電話:02-24206228。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航業調查處-(地址:435臺中市梧棲區臨港路4段390號、電話:04-26560555)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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