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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3F總收文室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內竣工。(詳契約第七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 基本資格: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及各等營造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 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納書收據聯或最近一期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其他:附加說明
2025/11/20 更正公告1
◎更正招標文件:空白標單之單價分析表誤植二級品管試驗費用項目,為免廠商填寫投標文件時誤解擬刪除該項。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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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預定開標時間未派員到場之廠商,依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規格澄清及價格比減價之權利。
2.餘詳招標文件。
3.本分公司受理檢舉單位:本分公司政風處電話:02-24206189,地址:基隆市中正路 1 號 3 樓。
4.配合節能減碳政策,本案不提供郵購及人工購買標單。
5.採購承辦人: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楊琪慧⼩姐,電話:02-24206162。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航業調查處-(地址:435臺中市梧棲區臨港路4段390號、電話:04-26560555)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