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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項目:S7-2-1、S7-3-1坵塊及鄰近RD20-1、RD20-4道路之整地、道路主體及公共設施管線(道)工程,後續擴充範圍詳設計圖A-001工程位置圖所示,依擴充項目調整既有工項之數量;其他工項(如:使用再生粒料之道路、地質改良、道路級配等)。
(二)期間:1年。
(三)金額:按原契約工項單價計算(一式計價者不適用)及條件施作,以新臺幣2.5億元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5樓第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3樓祕書處總收文室
巨額工程採購之決標原則是否已於招標前提報機關成立之採購審查小組審查
是
採最低標之理由
本分公司於本案招標前已召開「資格、規格訂定小組」專案審查會議,會中經各審查委員討論並訂定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特定資格」,且無不當限制競爭之情事。
廠商資格摘要
甲等綜合營造業。
特定資格:具有相當財力者。
投標廠商之財力需滿足下列規定(擇一符合即可)
(1)實收資本額不低於5,000萬元
(2)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a)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4,000萬元)。
(b) 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C) 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淨值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附加說明
領標方式:電子領標: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壹佰伍拾元正
押 標 金:新台幣2900萬元
說 明:
一、上項工程主辦(發包)單位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秘書處採購科。地址:基隆市中正路1號,電話:24206228。本分公司受理檢舉單位:政風處(基隆市中正路1號3樓,電話:02-24206189)。
二、應徵廠商如有不明瞭之處,可洽經辦單位基隆港務分公司工程處,章伯全(02-26196212)。
三、其他餘請詳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303號;基隆郵政98號信箱、電話:02-2463363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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