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1051116 已決標公告

106年廁所芳香除臭劑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樂清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50,720
原始預算
$ 950,000
底價金額
$ 764,000
決標折數
98.2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53 - 肥皂, 清潔劑, 香水及盥洗用品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謝閔迦
聯絡電話 (03)2733651
機關代碼 3.15.8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聯絡人 謝閔迦
聯絡電話 (03)2733651
傳真號碼 (03)2733688
電子郵件信箱 Jessiexie@mail.taoyuan-airport.com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購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尚未滿履約期限前,機關得洽請廠商同意,以雙方換文方式免召開議價會議,依原契約條件與單價金額核算給付增購部分,惟增購後之契約總金額不得超過本採購公告之採購金額新台幣99萬元整為擴充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5/11/21
原公告日 105/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1/28 11:30
開標時間 105/11/28 14:00
開標地點 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B129會議室(總務處旁)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 三、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完整投標文件應包含服務建議企劃書一式六份與產品樣本 二、廠商負責人不克出席投標而委由授權人代表參者,請附授權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8 11: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5
聯絡人
謝閔迦
聯絡電話
(03)2733651
機關代碼
3.15.8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聯絡人
謝閔迦
聯絡電話
(03)2733651
傳真號碼
(03)2733688
電子郵件信箱
Jessiexie@mail.taoyuan-airport.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尚未滿履約期限前,機關得洽請廠商同意,以雙方換文方式免召開議價會議,依原契約條件與單價金額核算給付增購部分,惟增購後之契約總金額不得超過本採購公告之採購金額新台幣99萬元整為擴充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5/11/21
原公告日
105/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1/28 11:30
開標時間
105/11/28 14:00
開標地點
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B129會議室(總務處旁)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 三、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完整投標文件應包含服務建議企劃書一式六份與產品樣本 二、廠商負責人不克出席投標而委由授權人代表參者,請附授權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8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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