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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yashimuri@taoyuan-airport.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桃園機場第二航廈南側地下2樓B064-4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得標後積極履行契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總務處收發室,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 9號(第二航廈擴建4樓行政辦公室),以收發室收件戳記時間為憑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自訂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營業項目類別證明: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技師事務所,其營業範圍之科別應為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信用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得以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申請下載票據信用資料投標,惟仍以招標機關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查詢結果為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7/1更正公告】
一、依據本公司維護處114年6月30日奉准簽辦理。
二、修正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詳修正對照表;廠商就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其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三、原始截止投標時間114年7月1日上午10時延至114年7月4上午10時、原始開標時間114年7月1日上午11時延至114年7月4下午2時、開標地點未異動。
四、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至工程招標階段:
1.「服務實施計畫書」:決標次日起14日曆天內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1式2份至本公司辦理審查;經審查如需修正,得修正1次,每次修正日數以本公司通知日起7日曆天為限。
2.「規劃報告書」:於「服務實施計畫書」審查核定後,依本公司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規劃報告書」1份至本公司審查;經審查如需修正,得修正2次,每次修正日數以本公司通知日起5日曆天為限。
3.「細部設計成果」:於「規劃報告書」審查核定後,依本公司通知日起60日曆天內提送「細部設計成果」1份至本公司審查;經審查如需修正,得修正2次,每次修正日數以本公司通知日起10日曆天為限。
4.「工程招標文件」:於「細部設計成果」審查核定後,依本公司通知日起14日曆天內提送工程之「招標文件」(含工程預算書)1份至本公司,以利後續辦理招標作業。
(二)工程監造階段:
1.監造服務:工程決標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及結算完成後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業務內容連絡人】:維護處-承辦人張先生-TEL:(03)3062276。
1.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地址: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電話:(03)3065712;傳真:(03)3065788。
2.交通部政風處: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543。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