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00044 已決標公告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主體航廈機電工程」第4次契約變更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百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323,960
原始預算
$ 101,194,193
底價金額
$ 101,191,352
決標折數
17.1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機關代碼 3.15.8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 大園區 航站南路9號
聯絡人 李知穎
聯絡電話 (03) 3063664
傳真號碼 (03) 3063688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4/10/22 10:00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
原公告案號 109-1-00031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桃園市-大園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有自訂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投標廠商家數 1
廠商代碼 11332202
廠商名稱 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TECO ELECTRIC AND MACHINERY CO., LTD.)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其他:廠商地址 806 高雄市 前鎮區 民權二路6號33樓之2
其他:廠商電話 (02) 82271136
其他:決標金額 17,323,960元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是否為中小企業
其他: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0元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114/11/24 - 115/11/16 (預估)
其他: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其他:僱用員工總人數 159
其他: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5
其他: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0
其他:廠商代碼 22147470
其他:廠商名稱 百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是否得標
其他: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其他:決標品項數 1
其他:品項名稱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主體航廈機電工程」第4次契約變更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其他:得標廠商 百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預估需求數量 1
其他: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23,587,703元
其他: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17,323,960元
其他:決標公告序號 001
其他:決標日期 114/11/24
其他:決標公告日期 114/11/27
其他:契約編號 B101204-27-4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招標文件是否包括使用建築資訊建模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之技術
其他:得標廠商投標文件是否有提出使用BIM技術
其他:底價金額 101,191,352元
其他: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其他:總決標金額 101,191,352元
其他: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其他:標比大於等於99%之理由 其他 : 逕為結算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15.85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否 1 .評估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之已開發場所之工程,且經上級機關審查確認
其他:是否屬「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15條規定應設置公共藝術(公有建築物/5億元以上重大公共工程計畫)
其他:是否屬「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節能減碳檢核 否,依「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第2點除外條款無須辦理 規劃取得綠建築標章之建築工程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第4次契約變更總計增加 101,191,352 元,增、減帳金額說明如下: (一)原契約項目追加: 40,144,288 元。 (二)原契約項目追減: 52,222,936 元。 (三)新增項目決標金額: 113,270,000 元。 二、本案逕為決算過程如下: (一)本案經議價不成,廠商表示不願再減價,擬依現行本公司契約第20條(一)款4目規定,機關得依最後1次所定底價逕行辦理後續契約變更、估驗計價及結算驗收等作業,並容廠商提起調解。 (二)本案114年11月3日會同本公司工程處、會計處、政風處、法律事務處及總務處於政風處會議室開啟底價封,底價為 101,191,352 元整。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機關代碼
3.15.8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 大園區 航站南路9號
聯絡人
李知穎
聯絡電話
(03) 3063664
傳真號碼
(03) 3063688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4/10/22 10:00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
原公告案號
109-1-00031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桃園市-大園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有自訂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投標廠商家數
1
廠商代碼
11332202
廠商名稱
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TECO ELECTRIC AND MACHINERY CO., LTD.)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其他:廠商地址
806 高雄市 前鎮區 民權二路6號33樓之2
其他:廠商電話
(02) 82271136
其他:決標金額
17,323,960元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是否為中小企業
其他: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0元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114/11/24 - 115/11/16 (預估)
其他: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其他:僱用員工總人數
159
其他: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5
其他: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0
其他:廠商代碼
22147470
其他:廠商名稱
百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是否得標
其他: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其他:決標品項數
1
其他:品項名稱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主體航廈機電工程」第4次契約變更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其他:得標廠商
百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預估需求數量
1
其他: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23,587,703元
其他: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17,323,960元
其他:決標公告序號
001
其他:決標日期
114/11/24
其他:決標公告日期
114/11/27
其他:契約編號
B101204-27-4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招標文件是否包括使用建築資訊建模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之技術
其他:得標廠商投標文件是否有提出使用BIM技術
其他:底價金額
101,191,352元
其他: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其他:總決標金額
101,191,352元
其他: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其他:標比大於等於99%之理由
其他 : 逕為結算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15.85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否 1 .評估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之已開發場所之工程,且經上級機關審查確認
其他:是否屬「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15條規定應設置公共藝術(公有建築物/5億元以上重大公共工程計畫)
其他:是否屬「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節能減碳檢核
否,依「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第2點除外條款無須辦理 規劃取得綠建築標章之建築工程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第4次契約變更總計增加 101,191,352 元,增、減帳金額說明如下: (一)原契約項目追加: 40,144,288 元。 (二)原契約項目追減: 52,222,936 元。 (三)新增項目決標金額: 113,270,000 元。 二、本案逕為決算過程如下: (一)本案經議價不成,廠商表示不願再減價,擬依現行本公司契約第20條(一)款4目規定,機關得依最後1次所定底價逕行辦理後續契約變更、估驗計價及結算驗收等作業,並容廠商提起調解。 (二)本案114年11月3日會同本公司工程處、會計處、政風處、法律事務處及總務處於政風處會議室開啟底價封,底價為 101,191,352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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