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有自訂契約範本
廠商名稱
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TECO ELECTRIC AND MACHINERY CO., LTD.)
其他:廠商地址
806 高雄市 前鎮區 民權二路6號33樓之2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114/11/24 - 115/11/16 (預估)
其他:品項名稱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主體航廈機電工程」第4次契約變更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否
其他: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23,587,703元
其他: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17,323,960元
其他:招標文件是否包括使用建築資訊建模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之技術
否
其他:得標廠商投標文件是否有提出使用BIM技術
否
其他:標比大於等於99%之理由
其他 : 逕為結算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其他: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否
1 .評估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之已開發場所之工程,且經上級機關審查確認
其他:是否屬「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15條規定應設置公共藝術(公有建築物/5億元以上重大公共工程計畫)
否
其他:是否屬「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節能減碳檢核
否,依「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第2點除外條款無須辦理
規劃取得綠建築標章之建築工程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第4次契約變更總計增加 101,191,352 元,增、減帳金額說明如下:
(一)原契約項目追加: 40,144,288 元。
(二)原契約項目追減: 52,222,936 元。
(三)新增項目決標金額: 113,270,000 元。
二、本案逕為決算過程如下:
(一)本案經議價不成,廠商表示不願再減價,擬依現行本公司契約第20條(一)款4目規定,機關得依最後1次所定底價逕行辦理後續契約變更、估驗計價及結算驗收等作業,並容廠商提起調解。
(二)本案114年11月3日會同本公司工程處、會計處、政風處、法律事務處及總務處於政風處會議室開啟底價封,底價為 101,191,352 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