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00019 已決標公告

埔心溪東側迴轉道整建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茂展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7,490,000
原始預算
$ 58,660,000
底價金額
$ 58,600,000
決標折數
98.1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知穎
聯絡電話 (03)3063664
機關代碼 3.15.8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聯絡人 李知穎
聯絡電話 (03)3063664
傳真號碼 (03)3063688
電子郵件信箱 ulashima@taoyuan-airport.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8,6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3/02 10:00
開標時間 115/03/02 14:00
開標地點 本公司第二航廈B064-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7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70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有自訂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綜合營造業(乙等以上)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如會員證: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機關及上級機關受理廠商檢舉單位聯絡方式】 1.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 地址:桃園市⼤園區航站南路9號; 電 話:(03)3065712; 傳真:(03)3065788。 2.交通部政風處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電話: (02)23492543; 電⼦信箱:dac@motc.gov.tw。 本次重新公告調整採購金額及履約期限,屬重大變更,視同第一次招標 115/1/29更正公告說明: 1.履約期限勘誤,自「並於開工之日起180竣工」改為「並於開工之日起270竣工」。 2.預算及預計金額勘誤,自55,840,000改為58,660,00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02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知穎
聯絡電話
(03)3063664
機關代碼
3.15.8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聯絡人
李知穎
聯絡電話
(03)3063664
傳真號碼
(03)3063688
電子郵件信箱
ulashima@taoyuan-airport.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8,6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3/02 10:00
開標時間
115/03/02 14:00
開標地點
本公司第二航廈B064-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7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70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有自訂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綜合營造業(乙等以上)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如會員證: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機關及上級機關受理廠商檢舉單位聯絡方式】 1.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 地址:桃園市⼤園區航站南路9號; 電 話:(03)3065712; 傳真:(03)3065788。 2.交通部政風處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電話: (02)23492543; 電⼦信箱:dac@motc.gov.tw。 本次重新公告調整採購金額及履約期限,屬重大變更,視同第一次招標 115/1/29更正公告說明: 1.履約期限勘誤,自「並於開工之日起180竣工」改為「並於開工之日起270竣工」。 2.預算及預計金額勘誤,自55,840,000改為58,660,00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0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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