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2-00126 已決標公告

桃園國際機場駐衛及特勤警衛保全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良福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37,584,863
原始預算
$ 1,137,624,585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3 - 調查及保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羅小姐
聯絡電話 (03)3063665
機關代碼 3.15.8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聯絡人 羅小姐
聯絡電話 (03)3063665
傳真號碼 (03)3063688
電子郵件信箱 miyaluo@taoyuan-airport.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137,624,58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續約)之權利,契約已有項目者依原契約條件與單價金額核算,以雙方換文方式免召開議價會議辦理;非契約已有項目者以議價方式辦理,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9億4,802萬488元整為限。 2.承上,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間內未違反契約及相關管理規定,且年度評鑑成績合格,無破壞機關形象之情事,得於契約屆滿前6個月書面向機關申請續約,續約期限為1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2/06
原公告日 114/0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2/17 17:00
開標時間 114/02/18 10:00
開標地點 第二航廈B064-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萬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規定投標,爰收取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得標後積極履行契約,爰收取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第二航廈南側擴建四樓(總務處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5月1日至117年4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自訂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屬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基本資格】營業項目載明有保全業(營業代碼I901011) 【特定資格】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本招標標的同性質勞務契約(如管理中心或大型案場,惟公寓大廈案場不列入累計實績),且需提供履約證明。 (1)其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第一年預算金額五分之二(新臺幣1億5,168萬3,278元)。 (2)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第一年預算金額(新臺幣3億7,920萬8,195元)。 (3)投標廠商應提具該採購機關(構)出具之承攬驗收證明或勞務承攬履約證明,並彙整實績總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信用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得以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申請下載票據信用資料投標,惟仍以招標機關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查詢結果為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0206】修正投標須知第28點開標地點同招標公告,其餘文件未異動,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現場勘查、招標規範問題請洽營運安全處承辦人林小姐,電話03-3063327。 【本機關及上級機關受理廠商檢舉單位聯絡方式】 1.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 地址: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電話:(03)3065712; 傳真:(03)3065788。 2.交通部政風處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電話:(02)23492543; 電子信箱:dac@motc.gov.tw。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羅小姐
聯絡電話
(03)3063665
機關代碼
3.15.8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聯絡人
羅小姐
聯絡電話
(03)3063665
傳真號碼
(03)3063688
電子郵件信箱
miyaluo@taoyuan-airport.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137,624,58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續約)之權利,契約已有項目者依原契約條件與單價金額核算,以雙方換文方式免召開議價會議辦理;非契約已有項目者以議價方式辦理,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9億4,802萬488元整為限。 2.承上,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間內未違反契約及相關管理規定,且年度評鑑成績合格,無破壞機關形象之情事,得於契約屆滿前6個月書面向機關申請續約,續約期限為1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2/06
原公告日
114/0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2/17 17:00
開標時間
114/02/18 10:00
開標地點
第二航廈B064-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萬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規定投標,爰收取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得標後積極履行契約,爰收取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第二航廈南側擴建四樓(總務處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5月1日至117年4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自訂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屬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基本資格】營業項目載明有保全業(營業代碼I901011) 【特定資格】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本招標標的同性質勞務契約(如管理中心或大型案場,惟公寓大廈案場不列入累計實績),且需提供履約證明。 (1)其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第一年預算金額五分之二(新臺幣1億5,168萬3,278元)。 (2)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第一年預算金額(新臺幣3億7,920萬8,195元)。 (3)投標廠商應提具該採購機關(構)出具之承攬驗收證明或勞務承攬履約證明,並彙整實績總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信用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得以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申請下載票據信用資料投標,惟仍以招標機關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查詢結果為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0206】修正投標須知第28點開標地點同招標公告,其餘文件未異動,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現場勘查、招標規範問題請洽營運安全處承辦人林小姐,電話03-3063327。 【本機關及上級機關受理廠商檢舉單位聯絡方式】 1.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 地址: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電話:(03)3065712; 傳真:(03)3065788。 2.交通部政風處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電話:(02)23492543; 電子信箱:dac@motc.gov.tw。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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