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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ywu@taoyuan-airport.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附加說明欄。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南側地下2樓B064-4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總務處收發室,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第二航廈南側擴建四樓(三樓出境大廳24號櫃台旁電梯上四樓),以收發室收件戳記時間為憑。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5年6月30日(預估),詳契約第七條規定。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自訂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基本資格-營業項目類別證明文件: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H701050)、一般投資顧問業(I102010)、管理顧問業(I103060)或其他顧問服務業(I199990),以上任一項營業項目。
■特定資格-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不動產開發、招商案件或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興辦案件之規劃、設計、專案管理)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新台幣72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新台幣1,800萬元)。並應提出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相當於驗收合格之文件,前述文件應載明標的名稱、履約期間及承攬金額。
■餘詳公開閱覽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64、66及68點內容。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信用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得以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申請下載票據信用資料投標,惟仍以招標機關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查詢結果為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附加說明
■(如投標須知第六十二點)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1、配合本公司需求辦理MFB-1區招商相關作業,包含但不限於:
(1)研擬招商策略。
(2)協助成立甄審委員會及工作小組。
(3)研擬公告及招商文件內容。
(4)發布投資資訊與辦理招商座談會。(至多辦理招商座談會3場、公告招商3次)
(5)招商文件之澄清及釋疑。
(6)協助甄審及評定作業。
(7)協助議約及簽約作業。
(8)處理申請人提出之異議、申訴事件。
(9)處理民眾、媒體、民意機關、上級機關等洽商事項。
(10) 提供與本案有關之諮詢意見。
(11) 出席相關會議。
2、辦理MFB-2先期規劃作業暨撰擬相關報告書。
3、辦理MFB-2區招商相關作業(項目同MFB-1或合併招商)。
4、製作招商區域3D模擬示意圖及動畫(動畫至少90秒),內容須含但不限於規劃營運構想及基本資料。
6、擴充金額以新台幣1,700萬元為上限。
■本案投標文件使用文字為「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如投標須知第二十六點)。
1.交通部政風處: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543、電子信箱:dac@motc.gov.tw。
2.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地址: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電話:(03)3065712;傳真:(03)3065788。
■114年1月13日第1次更正公告:
1.修正「投標須知」部分招標文件之文字勘誤,詳如「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2.本次修正不涉重大改變,未延長等標期。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