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2-00060 已決標公告

桃園國際機場特勤警衛保全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良福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3,248,273
原始預算
$ 43,248,277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3 - 調查及保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羅小姐
聯絡電話 (03)3063665
機關代碼 3.15.8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聯絡人 羅小姐
聯絡電話 (03)3063665
傳真號碼 (03)3063688
電子郵件信箱 miyaluo@taoyuan-airport.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3,248,27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若有業務需求時,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2,162萬元整為限,契約已有項目者依原契約條件與單價金額核算,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說明,以雙方換文方式,免召開議價會議辦理;非契約已有項目者以議價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5/29
原公告日 113/05/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6/06 17:00
開標時間 113/06/07 10:00
開標地點 第二航廈B064-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16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規定投標並於得標後積極履行契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規定投標並於得標後積極履行契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第二航廈南側擴建四樓(總務處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7月1日至114年4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自訂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信用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0529】 1.依據本公司營運安全處113年5月28日第1131910918號奉准簽辦理。 2.修正03-投標標價清單;詳修正對照表1130528,並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3.截止投標時間、開標時間及開標地點未異動。 【更正公告0515】 1.依據本公司營運安全處113年5月13日第1131910528號奉准簽辦理。 2.修正06-工作規範伍、四(第3頁),更正20-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相關作業規定(全份文件);詳修正對照表1130514,並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3.截止投標時間、開標時間及開標地點未異動。 【投標須知第82點(四)】現場勘查請洽營運安全處承辦人林小姐,電話03-3063327。 【本機關及上級機關受理廠商檢舉單位聯絡方式】 1.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 地址: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電話:(03)3065712; 傳真:(03)3065788。 2.交通部政風處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電話:(02)23492543; 電子信箱:dac@motc.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羅小姐
聯絡電話
(03)3063665
機關代碼
3.15.8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聯絡人
羅小姐
聯絡電話
(03)3063665
傳真號碼
(03)3063688
電子郵件信箱
miyaluo@taoyuan-airport.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3,248,27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若有業務需求時,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2,162萬元整為限,契約已有項目者依原契約條件與單價金額核算,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說明,以雙方換文方式,免召開議價會議辦理;非契約已有項目者以議價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5/29
原公告日
113/05/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6/06 17:00
開標時間
113/06/07 10:00
開標地點
第二航廈B064-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16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規定投標並於得標後積極履行契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規定投標並於得標後積極履行契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第二航廈南側擴建四樓(總務處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7月1日至114年4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自訂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信用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0529】 1.依據本公司營運安全處113年5月28日第1131910918號奉准簽辦理。 2.修正03-投標標價清單;詳修正對照表1130528,並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3.截止投標時間、開標時間及開標地點未異動。 【更正公告0515】 1.依據本公司營運安全處113年5月13日第1131910528號奉准簽辦理。 2.修正06-工作規範伍、四(第3頁),更正20-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相關作業規定(全份文件);詳修正對照表1130514,並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3.截止投標時間、開標時間及開標地點未異動。 【投標須知第82點(四)】現場勘查請洽營運安全處承辦人林小姐,電話03-3063327。 【本機關及上級機關受理廠商檢舉單位聯絡方式】 1.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 地址: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電話:(03)3065712; 傳真:(03)3065788。 2.交通部政風處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電話:(02)23492543; 電子信箱:dac@motc.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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