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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1050日曆天或6A標提供南登機廊廳最後一處綠牆模組後120日內竣工,二者以後到者為據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已有自訂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綜合營造業(甲等)。(•公會會員證 )。
2.專業營造業(登記之專業工程項目):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特定資格說明: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國內外業績均可計入,工程內容應包含植栽、景觀工程方可計入金額):
廠商應出具自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之驗收證明、完工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並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共同投標者,合計之累計金額不低於2億元。單獨投標者,累計金額不低於2億元。
(2)共同投標者,各成員合計之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0.8億元。單獨投標者,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0.8億元。
上述契約金額如屬共同投標者,請檢附契約內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或其他相關契約證明(投標廠商承攬金額佔契約金額百分比)文件,並僅計算屬該廠商承攬部分金額。
2.具有相當財力者:各新增成員符合下列任一規定:
(1)採用實收資本額者,投標廠商成員合計之實收資本額度不低於0.3億元。
(2)採用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
其所附報表,其內容應合於下列規定者:
a.共同投標者,合計之權益不低於0.25億元。單獨投標者,權益不低於0.25
億元。
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
不在此限。
補充說明:
【本機關及上級機關受理廠商檢舉單位聯絡方式】 1.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 地址:桃園市⼤園區航站南路9號; 電 話:(03)2735712; 傳真:(03)2735788。 2.交通部政風處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電話: (02)23492543; 電⼦信箱:dac@motc.gov.tw。
112/8/25更正公告說明:
1.修正投標須知第20條請求釋疑期限及第21條答覆釋疑期限。
2.修正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押標金金額。
112/9/8更正公告說明:
1.更正15施工規範、16設計圖
2.新增15施工規範、16設計圖補充說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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