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37 桃園市 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採購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採購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航空地面燈光監控設備更新工程」第1次契約變更
採購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採購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採購資料:開標時間
111/10/18 15:30
採購資料: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原公告案號:110-1-00020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本公司自訂範本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廠商名稱
比利時商艾迪比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廠商地址
337 桃園市 大園區三民路2段589號2樓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廠商電話
(03)3830930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決標金額
1,045,000元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得標廠商國別
比利時(Belgium)(歐盟)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履約起迄日期
111/08/25-111/11/24(預估)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否
決標品項:第1品項:品項名稱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航空地面燈光監控設備更新工程」第1次契約變更
決標品項:第1品項: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否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得標廠商
比利時商艾迪比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324,584元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決標金額
1,045,000元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底價金額
1,050,000元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
比利時(Belgium)(歐盟)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
1,045,000元
決標資料: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決標資料: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15.85
機關名稱: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資料: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否
1.已開發場所內工程且經自評確認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
決標資料:是否屬「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15條規定應設置公共藝術(公有建築物/5億元以上重大公共工程計畫)
否
決標資料:附加說明
【「履約起迄日期」之起始日期早於「決標日期」之理由】:
本公司工程處先於111年8月3日以桃機工字第1110012059號函通知廠商辦理第1次契約變更及先行施作;後於同年8月24日以桃機工字第1111802879號函核定第1次契約變更及工期展延。
fetched_at
2022-10-20T22:46:14+08:00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原公告案號:110-1-00020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本公司自訂範本
投標廠商1:廠商名稱
比利時商艾迪比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投標廠商1:廠商地址
337 桃園市 大園區三民路2段589號2樓
投標廠商1:得標廠商國別
比利時(Belgium)(歐盟)
投標廠商1:履約起迄日期
111/08/25-111/11/24(預估)
第1品項:品項名稱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航空地面燈光監控設備更新工程」第1次契約變更
第1品項: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否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得標廠商
比利時商艾迪比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324,584元
第1品項:得標廠商1:決標金額
1,045,000元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底價金額
1,050,000元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
比利時(Belgium)(歐盟)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
1,045,000元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15.85 機關名稱: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否 1.已開發場所內工程且經自評確認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
是否屬「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15條規定應設置公共藝術(公有建築物/5億元以上重大公共工程計畫)
否
附加說明
【「履約起迄日期」之起始日期早於「決標日期」之理由】: 本公司工程處先於111年8月3日以桃機工字第1110012059號函通知廠商辦理第1次契約變更及先行施作;後於同年8月24日以桃機工字第1111802879號函核定第1次契約變更及工期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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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航空地面燈光監控設備更新工程」第1次契約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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