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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第二航廈南側擴建四樓(總務處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項目類別證明: 凡符合政府法令設立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電機技師事務所,並具備合格證件且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5.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
件如會員證:(二擇一)
(1)電機技師事務所:電機技師執照或電機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或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
1.依據本公司營運安全處110年11月9日奉准簽辦理。
2.修正採購契約第11條第2項第1款「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第14日內繳交該履約保證金,金額為採購契約金額8%」。
3.截止投標時間、開標時間及開標地點未異動。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履約期限】工程規劃設計文件草案自決標次日起50日曆天內完成並提送機關,本計畫及發包工程項目應於112年10月前完工。
【本機關及上級機關受理廠商檢舉單位聯絡方式】
1.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
地址: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電話:(03)2735712;
傳真:(03)2735788。
2.交通部政風處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電話:(02)23492543;
電子信箱:dac@motc.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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