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採購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採購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停機坪與滑行道機場地面燈光助導航燈光系統工程第2次契變
採購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採購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採購資料:開標時間
110/02/08 14:00
採購資料: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
原公告案號:106-1-00028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本公司自訂範本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廠商名稱
比利時商艾迪比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廠商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三民路2段589號2樓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廠商電話
(03)3830930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決標金額
1,373,857元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得標廠商國別
比利時(Belgium)(歐盟)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履約起迄日期
110/02/08-111/04/16(預估)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否
決標品項:第1品項:品項名稱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停機坪與滑行道機場地面燈光助導航燈光系統工程第2次契變
決標品項:第1品項: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否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得標廠商
比利時商艾迪比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378,248元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決標金額
1,373,857元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底價金額
1,375,857元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
比利時(Belgium)(歐盟)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
1,373,857元
壹佰參拾柒萬參仟捌佰伍拾柒元
決標資料: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決標資料: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15.85
機關名稱: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資料: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否1.已開發場所內工程且經自評確認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
決標資料:附加說明
本次契約變更含原契約工作項目增帳、原契約工作項目減帳及新增工作項目增帳,共計87萬5,528元,說明如下:
1. 原契約工作項目增帳124萬5,857元。
2. 原契約工作項目減帳49萬8,329元。
3. 新增工作項目廠商報價13萬2,391元,經第1次減價後為12萬8,000元,底價為13萬元。
fetched_at
2021-03-08T02:39:10+08:00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 原公告案號:106-1-00028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本公司自訂範本
投標廠商1:廠商名稱
比利時商艾迪比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投標廠商1:廠商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三民路2段589號2樓
投標廠商1:得標廠商國別
比利時(Belgium)(歐盟)
投標廠商1:履約起迄日期
110/02/08-111/04/16(預估)
第1品項:品項名稱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停機坪與滑行道機場地面燈光助導航燈光系統工程第2次契變
第1品項: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否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得標廠商
比利時商艾迪比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378,248元
第1品項:得標廠商1:決標金額
1,373,857元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底價金額
1,375,857元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
比利時(Belgium)(歐盟)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
1,373,857元 壹佰參拾柒萬參仟捌佰伍拾柒元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15.85 機關名稱: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否1.已開發場所內工程且經自評確認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
附加說明
本次契約變更含原契約工作項目增帳、原契約工作項目減帳及新增工作項目增帳,共計87萬5,528元,說明如下: 1. 原契約工作項目增帳124萬5,857元。 2. 原契約工作項目減帳49萬8,329元。 3. 新增工作項目廠商報價13萬2,391元,經第1次減價後為12萬8,000元,底價為1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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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停機坪與滑行道機場地面燈光助導航燈光系統工程第2次契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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