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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yen@mail.taoyuan-airport.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B064-4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總務處收發室,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第二航廈南側擴建四樓(三樓出境大廳24號櫃台旁電梯上四樓),以收發室收件戳記時間為憑。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420日曆天內竣工 (詳契約第七條規定)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自訂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影本。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如會員證。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餘詳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第4次招標,重大改變如下:
1.預算增加2,707萬2,727元。
2.新增管線保護(油管系統及設備)項目。
3.利管費調整為5.5%,品管費調整為0.8%。
4.抗彎混凝土、一般混凝土、水泥處理級配粒料底層,單位修正。
二、因應本案重大改變,第4次招標視同第1次招標,本次等標期21天,須有3家合格廠商方可開標。
更正公告109.11.10
1. 依據本公司工程處109年11月4日第1091802955號奉准簽辦理。
2. 修正18(空白標單)東北角525機坪旁空地增建(過夜)停機位工程電子檔。
3. 截止投標時間、開標時間及開標地點未異動。
4. 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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