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1-00031 已決標公告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主體航廈機電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5,080,000,000
原始預算
$ 10,490,309,096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4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先生
聯絡電話 (03)2733151
機關代碼 3.15.8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聯絡人 黃先生
聯絡電話 (03)2733151
傳真號碼 (03)2733268
電子郵件信箱 T3@mail.taoyuan-airport.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0條第3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490,309,09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個案)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18 10:00
開標時間 109/11/18 14: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4110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總務處收發室,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第二航廈南側擴建四樓(三樓出境大廳24號櫃台旁電梯上四樓),以收發室收件戳記時間為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算1,798 日曆天工程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自訂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冷凍空調業甲等以上、 電器承裝業甲級以上及 自來水管承裝業甲等。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3.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影本。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公會會員證(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得標後須依我國規定加入公會)。 5.廠商信用證明。 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自截止投標日前15 年內完工或驗收之機電工程。 2.具有相當財力者。 詳細內容詳投標須知第26、第27、第29點及第30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本案第一階段開標資格審查,廠商無需繳納押標金新台幣5,000萬元,俟第二階段機關邀請所有符合資格廠商投標,廠商投標時再行繳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1/18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5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先生
聯絡電話
(03)2733151
機關代碼
3.15.8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聯絡人
黃先生
聯絡電話
(03)2733151
傳真號碼
(03)2733268
電子郵件信箱
T3@mail.taoyuan-airport.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490,309,09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個案)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18 10:00
開標時間
109/11/18 14: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4110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總務處收發室,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第二航廈南側擴建四樓(三樓出境大廳24號櫃台旁電梯上四樓),以收發室收件戳記時間為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算1,798 日曆天工程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自訂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冷凍空調業甲等以上、 電器承裝業甲級以上及 自來水管承裝業甲等。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3.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影本。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公會會員證(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得標後須依我國規定加入公會)。 5.廠商信用證明。 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自截止投標日前15 年內完工或驗收之機電工程。 2.具有相當財力者。 詳細內容詳投標須知第26、第27、第29點及第30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本案第一階段開標資格審查,廠商無需繳納押標金新台幣5,000萬元,俟第二階段機關邀請所有符合資格廠商投標,廠商投標時再行繳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1/1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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