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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第二航廈B064-4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140萬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第二航廈總務處收發室。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50日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自訂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項目類別證明:營業項目需有E601010電器承裝業或E601020電器安裝業或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或E604010機械安裝業,其中一項即可。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09年6月12日更正說明】:
1.依據本公司航務處109年6月11日奉准簽辦理。
2.修正「05-施工規範」電子檔(新增「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骨幹網路管理要點」規定)。
3.原訂截止投標時間為109年6月12日下午5時,延長至109年6月17日下午5時。
4.原訂開標時間為109年6月15日下午3時,更正為109年6月18日上午9時30分。
5.開標地點未異動。
6.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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