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uyashimuri@mail.taoyuanairpor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地下室B064-4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總務處收發室,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第二航廈擴建4樓行政辦公室),以收發室收件戳記時間為憑,或寄:臺灣桃園國際機場郵局第110號信箱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或契約金額使用完畢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自訂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影本。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營業項目類別證明文件:育樂用品製造業(CH)、箱、包、袋製造業(CM01)、五金及日常用品批發業(F106)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F109)、五金及日常用品零售業(F206)、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F209)、印刷業(C701) 、產品設計業(I501)或國際貿易業(F401010)等其中一項(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第1次更正說明】:
1.依據本公司總務處108年6月28日核准簽辦理。
2.截止投標時間延至108年7月11日上午10時。
3.開標時間延至108年7月11日上午11時。
4.開標地點未異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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