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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已有自訂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建築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廠商應具備下列證明影本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
(1)有效期開業證書。
(2)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會員證。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登記證。
(3)有效期技師執業執照。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影本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如會員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08/05/20更正公告內容:
新增提醒:
(一)為避免投標人錯估致無法履行契約影響機關作業,投標人於投標前應前往標的物地點勘查,以瞭解工作環境、工作特性及估價有關資料。
(二)為利廠商充分了解投標內容,投標廠商得至本公司查詢『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改善工程特種建築物防災計畫書(98年核定版)』、『中正國際機場第二期航站區工程防災計畫書(84年核定版)』、『桃園國際機場防火區劃專業服務成果報告書(107年核定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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