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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已有自訂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建築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廠商應具備下列證明影本文件:
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1.建築師事務所
(1)有效期開業證書。
(2)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會員證。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登記證。
(3)有效期技師執業執照。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影本
■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08/05/20更正公告說明:
更正招標文件「01_投標須知」、「03_招標投標契約文件」、「07_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13_投標標封」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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