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2-00194 已決標公告

第一航廈行李輸送系統及相關機械設備維護契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金怡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9,000,000
原始預算
$ 99,760,888
底價金額
$ 99,0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知穎
聯絡電話 (03)2735016
機關代碼 3.15.85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聯絡人 李知穎
聯絡電話 (03)2735016
傳真號碼 (03)2735088
電子郵件信箱 ulashima@mail.taoyuan-airport.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30 10:00
開標時間 107/11/30 14: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8年01月0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已有自訂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類別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有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及E604010機械安裝業。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影本 ■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凡政府登記合格立案之廠商,其營業項目有CB01010機械 設備製造業及E604010機械安裝業,且無政府採購法103條規定不良紀錄者。本案屬巨額採購,增訂特定資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曾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三年平均之五分之二新台幣1,330萬1,451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三年平均新台幣3,325萬3,629元,並持有實績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30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知穎
聯絡電話
(03)2735016
機關代碼
3.15.85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聯絡人
李知穎
聯絡電話
(03)2735016
傳真號碼
(03)2735088
電子郵件信箱
ulashima@mail.taoyuan-airport.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30 10:00
開標時間
107/11/30 14: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8年01月0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已有自訂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類別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有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及E604010機械安裝業。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影本 ■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凡政府登記合格立案之廠商,其營業項目有CB01010機械 設備製造業及E604010機械安裝業,且無政府採購法103條規定不良紀錄者。本案屬巨額採購,增訂特定資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曾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三年平均之五分之二新台幣1,330萬1,451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三年平均新台幣3,325萬3,629元,並持有實績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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