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2-00007 已決標公告

106年輸儲油機電設施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三翔電機工業技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57,600
原始預算
$ 980,000
底價金額
$ 550,000
決標折數
83.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聖旭
聯絡電話 (03)2732827
機關代碼 3.15.85
單位名稱 航油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聯絡人 黃聖旭
聯絡電話 (03)2732827
傳真號碼 (03)2732888
電子郵件信箱 hwangss@mail.taoyuanairpor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2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3 14: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第二航廈B064-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總務處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餘詳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情形者。 (二)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包含:(其中1-4項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資料擇一檢 附) 1.財團法人方式組設之顧問機構:法人登記證書、營業登記證(其營業項目應包含電機或機 械或管道相關工程之規畫設計及監造等範圍)。 2.公司組織之顧問機構:公司設立或營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相關主管機關之公函,其營業項 目應包含電機或機械或管道相關工程之規畫設計及監造等範圍)。 3.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明及機械或電機技師執照。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其營業項目應包含電機或機械或管道相關工 程之規畫設計及監造等範圍)及加入技術顧問全國商業或地方同業公會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聖旭
聯絡電話
(03)2732827
機關代碼
3.15.85
單位名稱
航油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聯絡人
黃聖旭
聯絡電話
(03)2732827
傳真號碼
(03)2732888
電子郵件信箱
hwangss@mail.taoyuanairpor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2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3 14: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第二航廈B064-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總務處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餘詳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情形者。 (二)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包含:(其中1-4項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資料擇一檢 附) 1.財團法人方式組設之顧問機構:法人登記證書、營業登記證(其營業項目應包含電機或機 械或管道相關工程之規畫設計及監造等範圍)。 2.公司組織之顧問機構:公司設立或營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相關主管機關之公函,其營業項 目應包含電機或機械或管道相關工程之規畫設計及監造等範圍)。 3.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明及機械或電機技師執照。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其營業項目應包含電機或機械或管道相關工 程之規畫設計及監造等範圍)及加入技術顧問全國商業或地方同業公會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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