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00094 已決標公告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公共設施(一)新建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033,342,856
原始預算
$ 6,293,251,883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79.9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嚴小姐
聯絡電話 (03)2735018
機關代碼 3.15.85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聯絡人 嚴小姐
聯絡電話 (03)2735018
傳真號碼 (03)2735088
電子郵件信箱 florayen@mail.taoyuan-airport.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293,251,88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6/06
原公告日 108/05/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6/14 10:00
開標時間 108/06/14 14: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B064-7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總務處收發室,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第二航廈擴建4樓行政辦公室),以收發室收件戳記時間為憑,或寄:臺灣桃園國際機場郵局第11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7月至112年12月(預估)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自訂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基本資格: (1).經政府核准登記有案且未受停業處分之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3項基本資格: 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 甲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符合上述所有資格者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廠商以3家為上限。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影本。 (5).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如會員證:公會會員證。 (6).廠商信用之證明。 2. 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2).具有相當財力者。 餘詳投標須知第64點、第66點及第68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08年5月27日第1次更正公告: 1.因應廠商所提疑義,檢討招標文件尚有須修正之處,為利廠商備標文件之正確性,本次僅延長等標期至6月11日上午10時整截標,下午2時開標,開標地點不變,修正後之招標文件將於辦理第2更正公告時上傳。 2.本次一併更正「01投標須知」、「02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及「09投標封面」截標及開標時間。 108年6月6日第2次更正公告: 1.本次更正「15及16標單」、「17施工規範」、「18細設圖」,新增「廠商疑義回覆」及「第2次招標第2次更正公告對照表」。 2.延長等標期至108年6月14日上午10時截標,下午2時開標,開標地點不變,本次一併更正「01投標須知」、「02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及「09投標封面」截標及開標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6/14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5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嚴小姐
聯絡電話
(03)2735018
機關代碼
3.15.85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聯絡人
嚴小姐
聯絡電話
(03)2735018
傳真號碼
(03)2735088
電子郵件信箱
florayen@mail.taoyuan-airport.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293,251,88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6/06
原公告日
108/05/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6/14 10:00
開標時間
108/06/14 14: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B064-7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總務處收發室,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第二航廈擴建4樓行政辦公室),以收發室收件戳記時間為憑,或寄:臺灣桃園國際機場郵局第11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7月至112年12月(預估)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自訂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基本資格: (1).經政府核准登記有案且未受停業處分之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3項基本資格: 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 甲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符合上述所有資格者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廠商以3家為上限。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影本。 (5).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如會員證:公會會員證。 (6).廠商信用之證明。 2. 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2).具有相當財力者。 餘詳投標須知第64點、第66點及第68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08年5月27日第1次更正公告: 1.因應廠商所提疑義,檢討招標文件尚有須修正之處,為利廠商備標文件之正確性,本次僅延長等標期至6月11日上午10時整截標,下午2時開標,開標地點不變,修正後之招標文件將於辦理第2更正公告時上傳。 2.本次一併更正「01投標須知」、「02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及「09投標封面」截標及開標時間。 108年6月6日第2次更正公告: 1.本次更正「15及16標單」、「17施工規範」、「18細設圖」,新增「廠商疑義回覆」及「第2次招標第2次更正公告對照表」。 2.延長等標期至108年6月14日上午10時截標,下午2時開標,開標地點不變,本次一併更正「01投標須知」、「02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及「09投標封面」截標及開標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6/1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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