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00005 已決標公告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行李處理系統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廣運機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396,770,000
原始預算
$ 4,397,27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嚴小姐
聯絡電話 (03)2735018
機關代碼 3.15.85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聯絡人 嚴小姐
聯絡電話 (03)2735018
傳真號碼 (03)2735088
電子郵件信箱 florayen@mail.taoyuan-airport.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397,27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行李處理系統工程完成建置後,能於尖峰小時處理10,098件個行李,其中來自包含T3報到櫃台、MRT預辦登機及航廈間的轉機行李,可滿足目標年2042年行李處理量需求。 二、設置容量約3,000件的早到行李儲存區(EBS),可提供提早報到或轉機行李的暫存,並有效管理早到行李。 三、行李安檢採用In-line設計及多層查驗作業,利用遠端集中安檢概念並將問題行李離線複驗,可提高安檢作業效率,使主要輸送線不間斷地運送行李。 四、系統皆採備援設計,使未來營運妥善率達99.5%以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24 10:00
開標時間 106/10/24 14: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B063BE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總務處收發室,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以收發室收件戳記時間為憑,或寄:臺灣桃園國際機場郵局35-110號信箱),請自行估算郵寄或親送時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依契約第7條分段進度內容。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廠商納稅之證明 (3). 廠商信用證明 2.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曾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契約(國際機場自動行李分揀輸送系統工程),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17億5,890萬8,000元或累計金額不得少於新台幣43億9,727萬元整,並檢附採購機關出具之驗收證明文件者或使用功能正常證明文件。 3.外國投標廠商應附具資格證明文件同本國廠商。 4.允許廠商共同投標(上限2家)。 餘詳投標須知第64點、66點及68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24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5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嚴小姐
聯絡電話
(03)2735018
機關代碼
3.15.85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聯絡人
嚴小姐
聯絡電話
(03)2735018
傳真號碼
(03)2735088
電子郵件信箱
florayen@mail.taoyuan-airport.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397,27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行李處理系統工程完成建置後,能於尖峰小時處理10,098件個行李,其中來自包含T3報到櫃台、MRT預辦登機及航廈間的轉機行李,可滿足目標年2042年行李處理量需求。 二、設置容量約3,000件的早到行李儲存區(EBS),可提供提早報到或轉機行李的暫存,並有效管理早到行李。 三、行李安檢採用In-line設計及多層查驗作業,利用遠端集中安檢概念並將問題行李離線複驗,可提高安檢作業效率,使主要輸送線不間斷地運送行李。 四、系統皆採備援設計,使未來營運妥善率達99.5%以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24 10:00
開標時間
106/10/24 14: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B063BE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總務處收發室,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以收發室收件戳記時間為憑,或寄:臺灣桃園國際機場郵局35-110號信箱),請自行估算郵寄或親送時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依契約第7條分段進度內容。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廠商納稅之證明 (3). 廠商信用證明 2.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曾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契約(國際機場自動行李分揀輸送系統工程),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17億5,890萬8,000元或累計金額不得少於新台幣43億9,727萬元整,並檢附採購機關出具之驗收證明文件者或使用功能正常證明文件。 3.外國投標廠商應附具資格證明文件同本國廠商。 4.允許廠商共同投標(上限2家)。 餘詳投標須知第64點、66點及68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24 10: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