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00003 已決標公告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旅客空橋(含預冷式機艙空調、400Hz地面電源裝置)系統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ShinMaywaPte. Ltd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28,800,000
原始預算
$ 1,229,462,497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9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嚴小姐
聯絡電話 (03)2735018
機關代碼 3.15.85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聯絡人 嚴小姐
聯絡電話 (03)2735018
傳真號碼 (03)2735088
電子郵件信箱 florayen@mail.taoyuan-airport.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29,462,49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之金額為新臺幣上限1.0億元整。期間:全案驗收完成後兩年內。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01/11
原公告日 106/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提供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搭機旅客、機組人員及工作人員等,安全舒適之登機服務,並供給停駐航機所需之艙內空調及維持電氣系統運作,故旅客登機空橋系統(含預冷式機艙空調、400Hz地面電源裝置)設計必須滿足全部停機位配置需求,同時降低航機輔助動力系統使用,以達到節能減碳綠機場目標。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1/17 10:00
開標時間 107/01/17 14: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B124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總務處收發室(第二航廈B2美食廣場旁),以收發室收件戳記時間為憑,或寄:臺灣桃園國際機場郵局第110號信箱),請自行估算郵寄或親送時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翌日起至3航廈接駁站結構體完成,進場安裝翌日起9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允許共同投標(以2家為限),廠商資格摘要如下: 一、基本資格: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納稅證明。 (三)信用證明。 二、特定資格: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餘詳投標須知第64點、第66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07年1月10日更正招標公告: 1.詳招標文件之修正(含更正公告說明)內容。 2.延長等標期至107年1月17日上午10點0分整。 3.開標地點更正為B124會議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17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5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嚴小姐
聯絡電話
(03)2735018
機關代碼
3.15.85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聯絡人
嚴小姐
聯絡電話
(03)2735018
傳真號碼
(03)2735088
電子郵件信箱
florayen@mail.taoyuan-airport.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29,462,49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之金額為新臺幣上限1.0億元整。期間:全案驗收完成後兩年內。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01/11
原公告日
106/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提供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搭機旅客、機組人員及工作人員等,安全舒適之登機服務,並供給停駐航機所需之艙內空調及維持電氣系統運作,故旅客登機空橋系統(含預冷式機艙空調、400Hz地面電源裝置)設計必須滿足全部停機位配置需求,同時降低航機輔助動力系統使用,以達到節能減碳綠機場目標。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1/17 10:00
開標時間
107/01/17 14: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B124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總務處收發室(第二航廈B2美食廣場旁),以收發室收件戳記時間為憑,或寄:臺灣桃園國際機場郵局第110號信箱),請自行估算郵寄或親送時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翌日起至3航廈接駁站結構體完成,進場安裝翌日起9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允許共同投標(以2家為限),廠商資格摘要如下: 一、基本資格: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納稅證明。 (三)信用證明。 二、特定資格: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餘詳投標須知第64點、第66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07年1月10日更正招標公告: 1.詳招標文件之修正(含更正公告說明)內容。 2.延長等標期至107年1月17日上午10點0分整。 3.開標地點更正為B124會議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1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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