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00048 已決標公告

第一、二加壓站及第三淨水廠改善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羿舜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980,000
原始預算
$ 9,955,847
底價金額
$ 8,450,000
決標折數
94.4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曾小姐
聯絡電話 (03) 2735016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15.85
單位名稱 採購中心
機關地址 337 桃園市 大園區 航站南路9號
聯絡人 曾小姐
聯絡電話 (03) 2735016
傳真號碼 (03) 2735088
電子郵件信箱 phtseng@mail.taoyuan-airport.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為本採購之履行,尚未屆滿履約期限前,機關得洽請廠商同意,以雙方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與單價金額繼續辦理增購,惟增購之金額,與原契約決標金額之合計,不得超過本採購公告之預算金額新台幣9,955,847元整為增購擴充之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06/29
原公告日 105/06/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07/14 10:00
開標時間 105/07/14 14: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第二航廈地下二樓 B064-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49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第二航廈地下二樓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收發處),或郵寄至桃園郵局第35-11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9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一)需政府登記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含: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3.當年度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4.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5.當年度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本投標須知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十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現場勘查請洽 維護處 陳先生(03)2732230 2.105年6月28日更正招標公告廠商資格,因第一次公告於招標公告誤植他案之廠商資格,於本日更正。 3.本次勘誤牽涉廠商資格,雖招標文件並無變更,但為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延長等標期3日。 4.餘招標文件皆無變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5/07/14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曾小姐
聯絡電話
(03) 2735016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15.85
單位名稱
採購中心
機關地址
337 桃園市 大園區 航站南路9號
聯絡人
曾小姐
聯絡電話
(03) 2735016
傳真號碼
(03) 2735088
電子郵件信箱
phtseng@mail.taoyuan-airport.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為本採購之履行,尚未屆滿履約期限前,機關得洽請廠商同意,以雙方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與單價金額繼續辦理增購,惟增購之金額,與原契約決標金額之合計,不得超過本採購公告之預算金額新台幣9,955,847元整為增購擴充之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06/29
原公告日
105/06/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07/14 10:00
開標時間
105/07/14 14: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第二航廈地下二樓 B064-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49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第二航廈地下二樓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收發處),或郵寄至桃園郵局第35-11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9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一)需政府登記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含: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3.當年度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4.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5.當年度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本投標須知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十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現場勘查請洽 維護處 陳先生(03)2732230 2.105年6月28日更正招標公告廠商資格,因第一次公告於招標公告誤植他案之廠商資格,於本日更正。 3.本次勘誤牽涉廠商資格,雖招標文件並無變更,但為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延長等標期3日。 4.餘招標文件皆無變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5/07/14 10: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