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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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係於既有裝修基礎上進行調整、增補及變更之統包工程,主要項目為辦理室內裝修、機水電、照明等細部設計及工程施工,並包含依法須送審查簽證及修改大樓建築資訊模型(BIM)等行政作業。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06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01室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次日起5日內開工,並應於114年11月30日以前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分包廠商亦須檢附,建築師事務所免)
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登記證書影印本(分包廠商亦須檢附)
建築師開業證書影印本(如為分包廠商須檢附)
有效限期內之公會會員證影本。(分包廠商亦須檢附)
最近一期納稅之證明(分包廠商亦須檢附)
廠商信用之證明(分包廠商亦須檢附)
承攬工程手冊影本(僅營造業須檢附,營造業以外投標廠商免附)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1)工程之設計:至遲應於114年8月30日以前所有細部設計通過機關核定。(2)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次日起5日內開工,並應於114年11月30日以前竣工,本期限不含室內裝修合格證之取得。
2.圖說、標單及需求說明書內問題洽詢:資產營運處(02)23921310 #2748蕭先生
3.投標前廠商現勘注意事項:
(1).本案現勘時間訂於114年5月21日上午9時30分,於桃園市龜山區文信路286號集合。
(2).廠商若有意參加者,應於114年5月20日下午5時00分前以電話聯繫現勘事宜;俾利統計人數及安排領勘,聯絡人:臺北郵件處理中心沈先生,(02)23517283分機269。
(3).每家廠商參與現勘之人員以3人為限。主辦機關領勘時,廠商應配合安排之現勘時間至指定地點等候。
(4).主辦機關僅負責領勘、並以中文說明基地環境、建物設施位置及提供必要之協助,餘由廠商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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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12公告資料更新如下:
1.投標廠商聲明書配合電子採購網範本更新為114.6.4版。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