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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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05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01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不適用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建築師事務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免附)。
2.建築師開業證書或專業技師執業執照。
3.共同投標協議書(共同投標廠商應附)。
4.我國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須於訂約前送檢)
5.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6.信用證明文件。
7.特定資格實績表。(投標廠商應簽章,本表及其證明文件另需置於服務建議書內,詳評選須知四、(三)、2)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附加說明
1.洽詢承辦單位:資產營運處營繕管理科
電話:(02)23921310 #2745張先生/傳真:(02)23568705
2.採購單位:資產營運處營繕管理科
電話:(02)23921310 #2718 許先生/傳真:(02)23568705
3.使用單位:
(a)臺北郵件處理中心勞安科:
電話:(02)23517283 #269 沈先生
(b)上級機關名稱:交通部
投標前廠商現勘注意事項:
1.本案現勘時間訂於113年1月9日上午9時30分,於臺北郵件處理中心(臺北市大安區愛國東路246號)保全警衛室集合。
2.廠商若有意參加者,應於113年1月5日下午5時00分前以電話聯繫現勘事宜;俾利統計人數及安排領勘,聯絡人:資產營運處張士旺先生,(02)2392-1310分機2745。
3.每家廠商參與現勘之人員以3人為限。主辦機關領勘時,廠商應配合安排之現勘時間至指定地點等候。
4.主辦機關僅負責領勘、並以中文說明基地環境、建物設施位置及提供必要之協助,餘由廠商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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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2.18更正內容如下:
1.更正投標須知第八點(3)「1.本案現勘時間訂於112年……」,112年更正為113年;第八點(3)「2.廠商若有意參加者,應於112年……」,112年更正為113年。
2.抽換投標須知電子檔。
3.新增9-1.疑義請求釋疑單、9-2.廠商授權書、9-3.投標標封樣稿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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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2.29更正內容如下:
1.更正技服採購契約,更正內容詳更正公告對照表。
2.抽換技服採購契約電子檔,新增更正公告對照表電子檔。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