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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05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01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營造業登記證書影本。
3.有效限期內之公會會員證影本。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5.信用證明文件影本。
6.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50日內竣工。
2.規範書、標單內問題洽詢:資產營運處營繕管理科(02)23921310 #2717 翁先生/傳真:(02)23969128
3.勘察現場(請先電洽):人力資源處郵政訓練所(02)28948100#331 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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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7更正資料如下:
1.採購契約第5條契約價金給付條件,由一次結付調整為分期估驗計價。
2.投標須知第四十七(保固保證金繳納期限),配合上列調整修改為「工程驗收合格結付尾款前繳交。」
3.截標、開標時間調整,改為111年2月17日17:00截標,同年2月18日10:00開標。
4.抽換投標須知、採購契約電子檔。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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