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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不逾契約價金總額10%。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樓706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樓701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
(二) 證明文件:
(1) 建築師開業證書。
(2) 有效期限內相關公會會員證。
(3) 最近一期納稅之證明(得以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本案相關洽詢單位:
1.企劃書製作內容:資產營運處專案管理科 /電話:(02)23921310#2743康先生
2.投標文件:資產營運處營繕管理科 /電話:(02)23921310#2710張小姐或2757廖小姐
3.勘察現場:麻豆郵局 /電話:(06)5722144黃經理
108年9月12日更正公告內容如下:
1、原契約第7條第2款第1目之7「乙方應於使用執照核可次日起120日內取得綠建築標章。」修正為「乙方應協助施工廠商取得合格級以上綠建築標章」。
2、契約第1頁誤繕案名為「臺南麻豆郵局局屋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共計2處,修正為「臺南麻豆郵局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3、抽換招標文件-契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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