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07022-1 已決標公告

北臺灣郵件作業中心及訓練中心新建工程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9/09/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金鴻空調設備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285,247,600
原始預算
$ 6,900,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76.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4 - 商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永鐘
聯絡電話 (02)23921310#2707
機關代碼 3.15.83
單位名稱 資產營運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聯絡人 陳永鐘
聯絡電話 (02)23921310#2707
傳真號碼 (02)23969128
電子郵件信箱 eng01@mail.post.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361,0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0/06 11:00
開標時間 109/10/06 14: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9樓90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樓701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2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代碼:E101011)。 2.甲級電器承裝業(代碼:E601010) 3.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代碼:E501011)。 4.甲等冷凍空調工程業(代碼:E602011)。 5.同時具備有符合以上四種基本資格之廠商得單獨投標,或以上廠商採共同投標承攬者,應提出共同投標協議書,並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 二、特定資格:1.工程實績2.財力資格(詳投標須知第66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一、洽詢單位(資產營運處): 1.工程管理(建築工程內容及特定資格):專案管理科 林先生 電話:(02)23921310#2709 2.工程管理(水電空調工程內容及特定資格):專案管理科 游先生 電話:(02)23921310#2794 3.工程採購(基本資格):營繕管理科 陳先生 電話:(02)23921310#2707 二、本案正辦理中長程個案計畫修正,修正計畫未核定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修正計畫核定後始決標生效。 109.9.14更正公告如下: 一、補註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限特殊或巨額之採購方可規定特定資格條件): (一)工程實績:(具有二家以上同業共同投標者其實績可合併計算) 1.甲等綜合營造業: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完成單一承攬建築工程或共同承攬所分擔建築工程部分契約金額達新臺幣10億元,或累計承攬建築工程契約之金額達新臺幣25億元。 2.甲級電器承裝業: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完成單次建築工程之電器承裝工程或共同承攬所分擔電器承裝工程契約部分之高壓變壓器容量達5,000KVA,或累計電器承裝工程之高壓變壓器容量達12,500KVA。 3.甲等冷凍空調工程業: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完成單次建築工程之空調承裝工程或共同承攬所分擔空調承裝工程部分契約之空調噸數達1,000噸,或累計承攬空調承裝工程噸數達2,500噸。 (二)財力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之實收資本額新臺幣2億元以上;其財力證明需經會計師簽證。 二、評選須知部分: (一)評選須知第參點、一、(二)修正。 (二)評選須知第參點有關工程企劃書(含附冊)份數等資料修正。 (三)評選須知第肆點及附表1.修正。 (四)附表3(續).主要設備/材料使用廠牌說明表之註:改為採用材料廠牌、型號等以1~3家為原則。 三、招標公告: 本工程公開招標公告(公告日:109/08/13)之附加說明二、載明:「本案正辦理中長程個案計畫修正,修正計畫未核定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修正計畫核定後始決標生效。」,因本中長程個案計畫修正案於109年8月28日業經行政院核定,爰上述內容擬予以刪除。 四、工程企劃書摘要表內容配合修正。 五、抽換評選須知及工程企劃書摘要表電子檔。 109.9.21更正公告如下: 一、招標文件廠商提出疑義請求釋疑內容(詳更正公告一覽表之主辦單位說明欄)。 二、刪除施工說明書電子檔。 三、評選須知-主要設備表(消防)項目1.電力監控參考規範第13802章修改為15980章。 四、工程圖說、施工規範及空白標單電子檔抽換(其內容詳更正公告一覽表各項說明)。 109年9月29日第二次招標公告之招標文件: 「投標廠商聲明書」抽換為工程會109年9月16日公布最新版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06 11: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3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永鐘
聯絡電話
(02)23921310#2707
機關代碼
3.15.83
單位名稱
資產營運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聯絡人
陳永鐘
聯絡電話
(02)23921310#2707
傳真號碼
(02)23969128
電子郵件信箱
eng01@mail.post.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361,0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0/06 11:00
開標時間
109/10/06 14: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9樓90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樓701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2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代碼:E101011)。 2.甲級電器承裝業(代碼:E601010) 3.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代碼:E501011)。 4.甲等冷凍空調工程業(代碼:E602011)。 5.同時具備有符合以上四種基本資格之廠商得單獨投標,或以上廠商採共同投標承攬者,應提出共同投標協議書,並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 二、特定資格:1.工程實績2.財力資格(詳投標須知第66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一、洽詢單位(資產營運處): 1.工程管理(建築工程內容及特定資格):專案管理科 林先生 電話:(02)23921310#2709 2.工程管理(水電空調工程內容及特定資格):專案管理科 游先生 電話:(02)23921310#2794 3.工程採購(基本資格):營繕管理科 陳先生 電話:(02)23921310#2707 二、本案正辦理中長程個案計畫修正,修正計畫未核定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修正計畫核定後始決標生效。 109.9.14更正公告如下: 一、補註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限特殊或巨額之採購方可規定特定資格條件): (一)工程實績:(具有二家以上同業共同投標者其實績可合併計算) 1.甲等綜合營造業: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完成單一承攬建築工程或共同承攬所分擔建築工程部分契約金額達新臺幣10億元,或累計承攬建築工程契約之金額達新臺幣25億元。 2.甲級電器承裝業: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完成單次建築工程之電器承裝工程或共同承攬所分擔電器承裝工程契約部分之高壓變壓器容量達5,000KVA,或累計電器承裝工程之高壓變壓器容量達12,500KVA。 3.甲等冷凍空調工程業: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完成單次建築工程之空調承裝工程或共同承攬所分擔空調承裝工程部分契約之空調噸數達1,000噸,或累計承攬空調承裝工程噸數達2,500噸。 (二)財力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之實收資本額新臺幣2億元以上;其財力證明需經會計師簽證。 二、評選須知部分: (一)評選須知第參點、一、(二)修正。 (二)評選須知第參點有關工程企劃書(含附冊)份數等資料修正。 (三)評選須知第肆點及附表1.修正。 (四)附表3(續).主要設備/材料使用廠牌說明表之註:改為採用材料廠牌、型號等以1~3家為原則。 三、招標公告: 本工程公開招標公告(公告日:109/08/13)之附加說明二、載明:「本案正辦理中長程個案計畫修正,修正計畫未核定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修正計畫核定後始決標生效。」,因本中長程個案計畫修正案於109年8月28日業經行政院核定,爰上述內容擬予以刪除。 四、工程企劃書摘要表內容配合修正。 五、抽換評選須知及工程企劃書摘要表電子檔。 109.9.21更正公告如下: 一、招標文件廠商提出疑義請求釋疑內容(詳更正公告一覽表之主辦單位說明欄)。 二、刪除施工說明書電子檔。 三、評選須知-主要設備表(消防)項目1.電力監控參考規範第13802章修改為15980章。 四、工程圖說、施工規範及空白標單電子檔抽換(其內容詳更正公告一覽表各項說明)。 109年9月29日第二次招標公告之招標文件: 「投標廠商聲明書」抽換為工程會109年9月16日公布最新版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06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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